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会员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凝聚力,对遵守《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一、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
(一)参加理事会、理事、核心会员活动;
(二)经秘书处批准后,可共同举办交流和培训活动,协会组织会员及相关企业参加;
(三)对副会长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协会可作为支持单位参加;
(四)在官网免费展示副会长单位基本情况;免费在《广东电子商务》会刊刊登1次1P广告;
(五)组织核心单位高层聚会,促进交流与合作;
(六)引荐政府资源和知名企业,助力企业拓展业务;
(七)优先作为协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协会共建合作基地;
(八)在大型合作项目或活动中邀请作为分享或对话嘉宾;
(九)优先推荐成为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成员;
(十)协会官网、官微推送企业宣传信息(内容需审核)(一年12次);
(十一)免费参加全部名企考察活动;
(十二)免费参加全部沙龙、对接会、论坛和峰会等主题活动;
(十三)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展会、游学和双十一体验之旅等行业活动;
(十四)享受普通会员(一)至(五)项服务。
二、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一)参加理事会、理事、核心会员活动;
(二)对常务理事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协会可作为支持单位参加;
(三)协会官网免费展示常务理事单位基本情况;
(四)《广东电子商务》会刊刊登1次1/2P广告;
(五)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展会、游学和双十一体验之旅等行业活动;
(六)免费参加沙龙、对接会、论坛和峰会等主题活动(一年各4次);
(七)协会官网、官微推送企业宣传信息(内容需审核)(一年6次);
(八)免费参加名企考察活动(一年3次);
(九)享受普通会员(一)至(五)项服务。
三、理事单位(4000元/年)
(一)参加理事会、理事活动;
(二)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展会、游学和双十一体验之旅等行业活动;
(三)协会官网免费展示理事单位基本情况;
(四)协会官网、官微推送企业宣传信息(内容需审核)(一年2次);
(五)免费参加名企考察活动(一年2次);
(六)免费参加沙龙、对接会、论坛和峰会等主题活动(一年各3次);
(七)享受普通会员(一)至(五)项服务。
四、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一)加入协会组建的会员QQ、微信群,拓展人脉交流合作;
(二)获取最新行业资讯、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
(三)免费参加由协会组织的政策培训、年会等会员活动;
(四)推荐申报广东省电子商务100强、百佳优质服务商等资质评审;
(五)免费赠送协会会刊;
(六)免费参加沙龙、对接会、论坛和峰会等主题活动(一年各2次);
(七)协会官网、官微推送企业宣传信息(内容需审核)(一年1次);
(八)免费参加名企考察活动(一年1次)。
本服务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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