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推荐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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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校、协会、企业、专家: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41号)的文件精神;优化培训师资队伍,吸纳更多有电子商务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加快全省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名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省电子商务协会决定联合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开展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讲师自主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要求
1、爱岗敬业,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风端正;
2、从事电子商务教学或实践工作(包括教育、培训、运营等与电子商务相关岗位相关)3年以上;
3、已经为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提供过不低于5场培训服务;
4、在电子商务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曾经承担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服务项目,近二年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申请材料
1、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推荐申报表(见附件);
2、所在单位的任职及从业证明(自由讲师可不提供);
3、与申报条件相符合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经历,从业时间,获得荣誉,媒体报道等。
4、以上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和资格。
四、认定程序
1、填写《推荐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省电子商务协会或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
2、审核初评:省电子商务协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进行走访调研,初审后提出候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审定:由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审定发布。 
   五、鼓励措施
1、对获得“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的个人,颁发证书,在国内宣传推广。
2、建立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联系制度与师资库,加强沟通与协助,对政府或企业委托的培训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六、监督管理
1、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每年审核一次,如查实已经不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或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其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资格。
2、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如百强名师数量有所变化,可分批增补新的省电子商务名师,增补程序与评选程序相同。
七、其他事项
请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按要求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 蔡舒婷 李海洋
电 话: 020-28946234 传 真: 020-83541463
邮 箱: gdxdfw@126.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四楼

 
附件:[点击浏览该文件:广东省电子商务百强名师推荐申报表.doc]

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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