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的通知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 | 关于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等文件精神,商务部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各项实用服务惠及广大企业。


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协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向平台注册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产品。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的通知

 

商电监测函〔202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20年商务部启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以来,在地方的大力支持下,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活动成效初步显现。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等文件精神,商务部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各项实用服务惠及广大企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充服务伙伴

 

目前,首批10家机构作为惠民惠企服务伙伴,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放优质服务产品,供平台注册用户免费使用一年,助力商务领域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较好效果。为壮大服务力量,汇聚更多社会服务资源,拟继续吸纳能力强、质量优的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惠民惠企行动。请地方推荐当地优秀机构申报惠民惠企服务伙伴,并由地方填写《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伙伴机构推荐函》(附件1),机构填写《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伙伴机构申请表》(附件2)。地方推荐的伙伴机构服务产品必须满足附件1中列出的4项条件。请将上述材料报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二批服务伙伴。

 

二、丰富服务内容

 

为加强宣传地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载体、服务平台和相关工作成果,拟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新增省级电子商务示范载体、电子商务展会论坛、线上促消费活动等特色版块。请各地梳理电子商务示范载体,以及2021年拟举办的电子商务展会(含线上展会)、线上促消费活动等信息,填写《电子商务示范载体统计表》《2021年拟举办电子商务展会论坛及线上展会信息统计表》《2021年拟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统计表》(详见附件3、4、5),并附上相关介绍材料。请将上述统计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并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及时提供最新信息。

 

三、开展“走基层”活动

 

我司在统筹各地“走基层计划”申报情况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在地方服务需求与惠企服务内容较为匹配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甘肃等地优先安排“走基层”专场活动,推动各项惠企服务走进基层、直达企业,通过举办定制化培训、开展服务资源对接等方式,帮助地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上各地要指导相关基层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组织和总结工作。

 

联系人:仇妍蕾

电  话:010-65197487

邮  箱:dzswgf@mofcom.gov.cn

 

附件: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伙伴机构推荐函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伙伴机构申请表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2021年3月1日

 

2021-08-17
浏览量:0
当前位置:

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4F(510034)
电话:020-83725071 83540237
传真:020-83540237
邮箱:gddzswxh@126.com
微信公众号:GDECA2003

协会联系方式